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申请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28 阅读量:

〔2016〕70号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申请工作的通知.doc

泰护学工处〔2016〕70号

关于办理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

本科毕业证申请工作的通知

护理学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:

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求,自学考试考生按考试计划完成学业,取得规定学分,毕业实践环节考核合格,方可办理毕业证的申请。凡是在泰安市参加护理学专业(本科)自学考试的考生均可在我院办理毕业手续。为做好本次本科毕业证的申请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时间

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8日

二、办理地点

bw必威西汉姆联官网新校区1号教学楼1122办公室

三、办理毕业证申请的基本条件

1.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,即:社会考生必考9门课程,选考课程达到最低学分(30学分)或门数要求。

参加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注册的考生如果未选考《英语(二)》,需考15门课程;如果选考了《英语(二)》,可顶2-3门不大于14学分的课程,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需考13门或14门课程。

2.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的考核且成绩合格。

3.若考生有违规记录,须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。

4.考生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

四、办理毕业证申请所需提供的材料

1.《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2份);

2.《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》;

3.《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袋》;

4.全部课程的《课程合格证书》;

5.由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《专科毕业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

6.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示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由省级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示的《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,其他如在线认证报告都无效;

7.使用证书免考计算机或英语课程的考生还须提供《课程免考证明》或《公共英语等级证书》或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》的原件及复印件;

8.若考生的专科信息(姓名或身份证)与本科信息不一致,考生还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。

五、办理毕业证申请的流程

1.考生持身份证、准考证和《课程合格证书》到办理地点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领取《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2份)、《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》(1份)、《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袋》(1份)并认真填涂。

2.考生持填写完整的《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2份)到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签字盖章。

3.考生将办理毕业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准备齐全,装进《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袋》交回办理地点。

4.缴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。

六、其他相关注意事项

1.毕业证的申请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,不得由他人代办。

2.考生必须用黑色(或蓝色)签字笔和2B铅笔认真填涂《毕业生登记表》(一式2份)、《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》(1份)、《自学考试毕业生档案袋》(1份),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,不得随意涂改。两份《毕业生登记表》必须手写,复印无效。

3.考生必须符合办理毕业证申请的基本条件,所需材料齐全,否则不予办理。

4.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毕业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
5.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,方便出现问题及时联系。

七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1.联系人:肖雪

2.联系电话:8082012;18553850536

2016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