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系、部教学管理工作,充实系、部教学管理力量,按照省人社厅《关于深化高等学院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鲁人社发〔2015〕51号)以及国家、省市有关文件要求,设立“系、部教学秘书”岗位,并将岗位聘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岗位性质和数量
岗位性质:专业技术岗位。
岗位数量: 1人。
二、岗位归属
护理系
三、岗位职责
1、在系部主任的领导下,负责本系部与教学、学习管理有关的具体事务;
2、根据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,协助系部领导协调安排落实教学任务。协助教务处制定课程表等教学表格;
3、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分课情况,协助教务处做好本系部教材使用、管理中的具体工作。如统计汇总本系部所需教材信息上报教务处,并就教材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务处以便做出相应的安排;
4、按照学院及系部的要求,做好本系部教学文件管理,教学档案的建立、搜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、查阅等;
5、负责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、科研成果统计;
6、按照学院及系部的规定,协助系部领导定期进行教学检查和督导。对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汇总后,及时向系部领导汇报;
7、按照学院和系部的要求,协助系部领导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教学竞赛、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其他形式和内容的竞赛活动;
8、按照教务处和系部的要求,协助做好本系部教师评学、学生评教等教学评价工作;
9、协助系部领导组织、检查本系部的教研活动及教师听课等工作,组织并指导本系部学生信息员开展工作。及时收集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报告系部领导;
10、按照教务处和系部的要求,做好学生考试的相关工作,如监考人员安排、由本系部组织考试的试卷打印及考场安排等;
11、做好本系部学生成绩管理工作,负责建立、保管学生的成绩档案;
12、建立学生学习情况登记制度。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向系部,教务处及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诉求;
13、根据掌握的信息,能建设性地向系部领导提出改进教学质量、提升学习成绩的意见和建议,努力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和学习成绩;
14、完成学院及系部安排的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。
15、负责本系、部固定资产管理。
四、任职条件
1、院内工作人员,热爱教学工作,品德端正;
2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3、身体健康;
4、所学专业符合所在系部专业需要者优先;
5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五、岗位权限
1、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保护权益以及其他权利;
2、要求学院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条件;
3、与学院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合同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;
4、在不违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,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本岗位履职所需要的信息、服务及其他帮助,并有权对无故不予提供的进行控告;
5、享受学习和培训的权力;
6、享受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力。
六、岗位待遇
1、在岗位聘用期内,乙方的岗位待遇参照同工同酬的标准发放,岗位系数为0.8;岗位工资按月发放。
2、每周课时不得超过8学时。
七、聘期与考核
(一)岗位聘期为三年,试用期为三个月;
(二)本岗位实行考核制度。分为试用考核和履职考核,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;
1、试用考核:在试用期内,正确履行岗位职责,各项工作记录完整,为考核合格。否则,为不合格。试用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关系,本岗位重新竞聘;
2、履职考核。履职考核分为月度和年度考核。月度考核每月一次。正确履行岗位职责,当月未出现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的教学责任事故,为月度考核合格。填写月度考核表,并记录在案。
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;或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教学事故;或学生学习中问题和困难未及时了解、上报并协调解决,以致学生意见较大,造成三次以上投诉的,为当月考核不合格;连续两个月不合格的,解除聘用合同;
当月考核不合格的,扣发当月工资的10%;
3、年度考核每年一次。如年内正确履行各项岗位职责,未因履职不当发生二级及以上教学事故为考核合格。否则为不合格,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解除岗位聘用合同。
4、岗位考核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所在系、部、教务处。
八、续聘与解聘
(一)续聘。任期考核合格的,任期届满后可续聘。
(二)解聘。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学院有权解聘本岗位工作人员。
1、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的。
2、没有完成工作目标,经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。
3、因本人责任,给学院名誉或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。
九、聘用程序
1、报名时间:
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4日(中午12:00)
2、报名材料:
(1)“系、部教学秘书”岗位报名表1份(正反面打印);
(2)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3、报名地点:组织人事处304室
4、组织人事处负责申请人的资质审查,并将合格的申请人资料送用人单位(系、部);
5、用人单位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,提出建议聘用人选,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,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;
6、任前公示与正式聘任。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学院公示五天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签订聘用合同,颁发聘书;
7、组织人事处负责建立岗位聘用档案和考核档案;
8、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由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处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情况,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处理。
“系、部教学秘书”岗位报名表
报名系、部:护理系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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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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贴
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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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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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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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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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院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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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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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学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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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及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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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工作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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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工作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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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技术职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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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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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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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
习
工
作
经
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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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
学
院
期
间
的
工
作
总
结
及
个
人
优
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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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 惩
情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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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 核
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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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人: 审核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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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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